作品來歷
河南南陽臥龍崗石刻有岳飛草書“還我河山”,很多人都以為是岳飛手書的,其實不然。宋史專家朱瑞熙表示,“還我河山”四字並非岳飛手書,那是清末秀才周承忠集鉤而成。
據周承忠回憶:“辛亥光復後,童君季通(童世亨)將所著中學適用的《中國形勢一覽圖》改正重印,囑余在面頁書‘還我河山’四字。余因書而不稱意,乃就舊藏石刻岳武穆所書 《弔古戰場文》拓本中,鉤‘秦漢而還’之‘還’字;‘我’字文中無,即以其‘奇兵有異於仁義(繁體)’之‘義’字下半截充之;又鉤‘河水縈帶,群山糾紛’之‘河山’二字 (註:其實為‘河冰(誤作兵)夜渡’之‘河’字與‘山川震眩’之‘山’字,見右圖),湊成以報之。而童君以為既是集鉤武穆書,何妨即用武穆款。於是復以縮本《出師表》後署名之‘岳飛’二字照鉤為款。又在杭州岳廟石刻拓本內鉤‘岳飛私印’四字之方章。當即排為兩行:第一行‘還我河’三字,‘我’字較小,且起筆不甚清晰,好在介於‘還’、‘河’二字之間,尚不嫌其不稱。第二行‘山’字下為款及名印。塗墨為黑地白字,俾肖拓本。童君即照印在地圖之次頁,出版發行。後來商務書館將此頁照印入《東方雜誌》,而東三省又翻印入所出版之雜誌,竟誤以為石刻拓本矣。”
作品影響
童世亨將此幅作品刊登於再版《中國形勢一覽圖》的扉面,《東方雜誌》主編金兆梓見到《還我河山》,也立即在雜誌上刊出。1931年“九·一八事變”爆發,東北淪陷,中華民族發出了救亡抗日的吼聲:“還我河山,勿忘國恥。”代表著岳飛精神的《還我河山》迅速傳遍全中國,1936年1月4日的《救國日報》頭版更將“還我河山”作為當年中國國民的座右銘。
“九·一八”事變之後,愛國名將馮玉祥作了一副《感時聯》:“要想著收咱失地,別忘了還我河山。”此後又多次書寫:1933年他在泰山辦學時,曾讓學生就地取材,磨製刻有此聯的石章出售,以所得收人作為辦學基金。1935年11月在南京開會期間,又書此聯贈張學良,鼓勵他打回老家去。1942年3月6日,又書此聯贈予願給八路軍捐款十萬元的曾樹屏先生。馮將軍在游四川灌縣青城山時,又書此聯刻在天師洞石壁上。
浙江杭州與河南湯陰的岳王廟在“文化大革命”後重修,也都選擇在正殿懸掛“還我河山”金匾,以示紀念。
“還我河山”四字非宋人的行文口氣,從橫幅產生的過程來看,又非岳飛親筆,因此不能稱之為真跡。但是其字卻是從岳飛真跡中輯出,而非偽字,此外它確實又是岳飛真實思想的體現,並且在國難深重的歷史時刻,起過鼓舞民眾抗日鬥志的積極歷史作用,因此決不能與一般偽書等同對待。